【科研基地】湖北民族传统体育文化传承与创新研究中心科研资助试行办法
为充分调动中心专职、兼职研究人员的科研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充分释放创新创造活力,努力将本中心建设成湖北省民族传统体育领域的策源地和聚集地,推动本中心科研水平、科研实力快速、平稳发展,特制订本办法。
一、科研资助的原则及范围
(一)资助原则
1.学术专著、教材类成果需在显著位置标注获得本中心立项资助;
2.调研报告、咨询报告和获奖成果需以本中心署名;
3.公开发表学术论文的第一完成单位需署名本中心或注明获得本中心立项资助;
4.所有成果只资助第一作者;
5.横向科研项目需以本中心名义与对方签署。
(二)资助范围
1.研究内容与本中心研究主题相同或相近的,发表、出版、获奖或获批的科研成果(包括论文、专著、教材、研究报告、发明专利等)。
2.符合本中心研究主题并进入本中心研究的横纵向科研项目。
二、具体资助办法及标准
(一)学术论文资助
论文发表在武汉理工大学专业技术职务评审、专业技术岗位聘期晋级工作规定的国际、国内T1刊物上每篇资助10000元;论文发表在学校专业技术职务评审、专业技术岗位聘期晋级规定的国际、国内T2刊物上每篇资助3000元;论文发表在学校专业技术职务评审、专业技术岗位聘期晋级规定的国际、国内T3刊物上每篇资助1000元。(刊物认定标准以武汉理工大学职称评审及晋级文件规定为准)
(二)学术专著和教材资助
公开出版中心署名的学术专著每部奖励10000元;公开出版中心署名的教材每部奖励3000元。以第一主编公开出版中心署名的国家级规划教材每部奖励20000元。(专著与教材的认定标准以武汉理工大学文件规定为准)
(三)调研报告或咨询报告(调研报告和咨询报告需要提交有关方面的正式委托书或书面采用材料)
被国家级部门采用的调研报告、咨询报告资助10000元/篇;被省级部门采用的调研报告、咨询报告资助5000元/篇;被市级部门采用的调研报告、咨询报告资助2000元/篇。
(四)横纵向科研项目资助
以本中心为第一责任人申报、获批的国家社会科学基金、国家自然科学基金,结题后每项给予10000元奖励;以本中心为第一责任人申报、获批的教育部人文社科基金、湖北省哲学社会科学基金等其他省部级纵向项目,结题后每项给予3000元奖励;以本中心为第一责任人申报、获批的横向项目,到账经费达到30万元及以上的,结题后每项给予5000元奖励。
(五)获奖成果的资助
以本中心为第一完成人获得的国家级科研、教研成果奖励,按照一、二、三等奖分别给予每项50000元、40000元、30000元奖励;以本中心为第一完成人获得的省部级科研、教研成果奖励,按照一、二、三等奖分别给予每项20000元、10000元、5000元奖励;以本中心为第一完成人获得的厅局级、校级科研、教研成果奖励,按照特等奖、一、二等奖分别给予每项2000元、1500元、500元奖励。
(六)发明专利的资助
以本中心为第一完成人获得的国家发明专利(与民族传统体育项目有关),每项资助4000元。
注:以上所有奖项,校内人员不重复奖励。
三、其他
1.凡符合以上科研资助条件者,每学年度末由个人向中心申报、中心办公室审查,中心办事机构根据本办法研究决定资助事宜。
2.申请上述各类资助的研究人员均须提供相关材料,如批文、成果原件(或实物)、复印件以及其他证明材料。
3.特殊科研项目由中心单独制订资助办法。
4.认定标准参照武汉理工大学有关规定执行。
5.其他未尽事宜由中心办事机构商议决定。
湖北民族传统体育文化传承与创新研究中心
2024年9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