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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研基地】湖北民族传统体育文化传承与创新研究中心图书资料、仪器设备管理办法

发布时间: 2024-09-01
 

为加强图书资料、仪器设备的管理,并充分发挥其在研究工作中的作用,努力将本中心建设成湖北省民族传统体育领域的策源地和聚集地,推动本中心科研水平、科研实力平稳、快速发展,特制订本办法。

一、本办法所称的图书资料,包括中心购置、订阅及以交流、形式获得的中外文图书、报刊、电子图书、专业数据库、文献缩微胶卷、复印资料、光盘、图片、软件、音像资料等,以及中心成员编制的资料卡片、电脑索引等。

二、办法所称的仪器设备,包括中心购置的电脑、打印机传真机、复印机、照相机、摄像机、扫描仪、缩微胶卷阅读机、电话等,以及上述设备的配套设备及附件等。

三、图书资料与仪器设备的选购,由中心办公室主任及各研究室主任根据需要提出申请,并经中心办公会讨论通过后,由中心主任、常务副主任同意签字后,按学校有关规定购置。资料卡片、电脑索引等的编制,由中心常务副主任委托有关课题组负责。

四、中心资料室人员负责图书资料的具体管理。资料室应在中心办公室主任的领导下制定严格而有效的借阅制度,做好图书资料的登记、编目、流通、核查等日常工作。

五、中心办公室人员负责仪器设备的具体管理。各仪器设备的管理责任落实到中心具体人员。有关人员应重视仪器设备的保养与维修,提高仪器设备的利用率。

六、中心员在遵守有关规章制度的前提下,有充分利用图书资料与仪器设备从事研究的权利,具有对图书资料、仪器设备的配置与管理提出意见与建议的权利,同时也有义务爱护图书资料与仪器设备

七、中心拥有的图书资料、仪器设备在满足中心研究人员需要的前提下,可对外借阅以发挥最大效用,图书资料、仪器设备外借须经中心主任同意。

八、凡借用本中心图书资料仪器设备造成损坏借用者应负责维修或赔偿。

 

             湖北民族传统体育文化传承与创新研究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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