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体育学院推荐2023年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体育学硕士研究生实施方案

发布时间: 2022-09-13

 

根据教育部《关于做好2023年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工作的通知》,及《武汉理工大学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就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实施办法(试行)》(校教字[2020]143号)的精神结合体育学院实际情况,特制定此方案。

一、推免工作组

  组  : 阳艺武、聂微菁

  副组长: 张先义、胡启林、陶  

  成  :   凰、邓成虎、裴  蓉、郭敏刚、王慧慧、黄文胜、易  鹏、夏杉杉、马  

      书:朱雄灏 

二、专家审核组

      长:阳艺武

      员:张先义、刘忆湘、郭敏刚、邓成虎、周  

      书:朱雄灏

三、推荐范围

    (一)必须是纳入国家普通本科招生计划录取的我校2023年应届毕业生。

(二)定向培养的学生申请推荐免试研究生时,必须经定向培养单位同意并出具书面同意函。 

四、推荐免试研究生类别

A类推免生:按本方案综合评价成绩进行推荐。

B类推免生:按学校推免方案执行。

五、推荐条件

  (一)基本条件

    1、拥护党的领导,具有髙尚的爱国主义情操和集体主义精神,社会主义信念坚定,社会责任感强,遵纪守法,积极向上,诚实守信,学风端正,身心健康,思想品德考核优秀。

2、勤奋学习,刻苦钻研,成绩优秀;学术研究兴趣浓厚,有较强的创新意识、创新能力和专业能力倾向。

3、诚实守信,学风端正,无任何考试作弊和剽窃他人学术成果记录,无任何违法违纪受处分记录。  

(二)具体条件

  除符合基本条件外,同时应符合以下条件:

1、文化课及综合测评成绩条件

①主修专业必修课程平均学分绩点在2.5以上,无不及格课程;

②已完成主修专业规定的专业主干课程的学习且成绩合格,取得总学分125分以上,经管理学院初审能预期毕业。

2、运动专项成绩条件

①运动成绩:在全国学生运动会中获得前八名、全国大学生单项锦标赛中获得前五名的运动员,获得大学生篮球联赛湖北赛区第一名或西南赛区前四名的主力队员,取得免试研究生资格。

②学生的综合发展潜力、队伍建设需要及日常考核的分数,由体育学院推免工作小组根据学生的综合表现进行评价,最后结合文化课成绩排序。

六、推荐办法及程序

(一)学生网上申请,登录我校教务管理信息系统网站(http://sso.jwc.whut.edu.cn) ,点击“学籍信息管理”->“研究生推免”-> “研究生推免申请”,按要求填写并打印《武汉理工大学推荐免试研究生申请表》,下载打印《武汉理工大学学生申请推荐免试研究生承诺书》并手写签名。

(二)体育学院对申请的学生进行资格审查和考核。对申请推免资格学生的科研创新成果、论文、竞赛获奖奖项及内容等进行审核鉴定,排除抄袭、造假、冒名及有名无实等情况。

(三)对考核合格的学生,按综合评价成绩从高到低提出推荐名单,推荐名单公示5天

(四)体育学院将候选名单上报本科生院审定。本科生院对各学院推荐的候选名单进行审核,报学校推荐免试研究生工作领导小组审定后,将推荐候选人名单张榜公布。

学生综合评价成绩计算方法:

总分 = 三年必修课程平均成绩*30%+运动成绩*30%+运动潜力*15%+队伍建设*15%+日常考核*10%

(必修课程平均成绩根据学生的必修课平均学分绩点折算为百分制成绩。运动成绩、运动潜力、队伍建设、日常考核均按百分制成绩进行计算)。

七、推荐时间安排

(一)2022年9月9日,学校公布推荐方案及推荐名额;

(二)2022年9月9-12日17:00,学生在本科生院网站报名(学生不能同时填报多个类别);

(三)2022年9月13日之前,学院公布推荐方案并上报本科生院,本科生院汇总后发到省考试院审核;

(四)2022年9月13-17日,各学院对推免学生进行审核,确定初选名单后报本科生院,同时在学院公示5天;

(五)2022年9月21日前,本科生院审核、学校免试推荐工作领导小组审定,在本科生院网站公示获得推免资格学生名单5天;

(六)2022年9月25日,推荐工作及推荐名单上传工作结束。

(七)2022年9月25日后,进入接收工作阶段。

八、其它注意事项

(一)推免过程中应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 突出考查学生的一贯学业表现, 引导学生全面发展,综合评价学生的各方面表现,坚持科学遴选,提高推免生源质量。

(二)高度重视推免工作,整个推荐过程应程序透明,操作规范,结果公开。推免相关工作人员未严格履行工作职责,违反推免招生政策规定的,学校将依规依纪严肃处理。

(三)推免相关工作人员有直系亲属或利益相关人员(如收费辅导教学等)报名参加本单位推免招生的应主动申请回避,有非直系亲属等报名参加推免招生的要主动报备。相关学生申请推免资格时也应主动向学校报备声明。对未按规定报备声明回避关系的推免相关工作人员,学校将依规依纪严肃处理;对未按规定报备声明回避关系且影响推免过程和结果公平公正的学生,学校将取消其推免资格。

(四)学生应对个人提交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对在推免过程中弄虚作假,有论文抄袭、虚报获奖或科研成果等学术不端行为或者有其他严重影响推免过程和结果公平公正行为的学生,一经查实,即取消推免生资格,并报湖北省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按规定记入《国家教育考试考生诚信档案》,视情节暂停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1至3年,并按学生管理规定严肃处理,并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五)已获得推荐资格的学生,在本科阶段后续的学习过程中因违纪受到学校纪律处分或在毕业时未能取得学士学位者,将被取消免试推荐资格。

(六)已获得推荐资格的学生,不得中途退出,不纳入当年毕业生就业计划。

(七)体育学院推免工作投诉电话:027-87162756

 

      

20229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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