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体育运动委员会】 武汉理工大学第二十届学生运动会竞赛规程
一、主办单位
武汉理工大学体育运动委员会
二、比赛时间
2023年10月19日下午、20日(全天)、21日(全天)
三、比赛地点
南湖校区体育中心田径场
四、参赛单位
校属各单位
五、竞赛项目
1.田径项目
男子组(15项)
100米、200米、400米、800米、1500米、5000米、110米栏、4×100米接力、4×400米接力、跳高、跳远、三级跳远、铅球、标枪、铁饼
女子组(15项)
100米、200米、400米、800米、1500米、3000米、100米栏、4×100米接力、4×400米接力、跳高、跳远、立定三级跳远、铅球、标枪、铁饼
2. 体质健康达人赛
男子:50米、立定跳远、引体向上、1000米
女子:50米、立定跳远、仰卧起坐、800米
3.趣味项目(10项)
12人跳长绳、同舟共济、袋鼠跳接力、夹球跳接力、呼啦圈过山车、车轮滚滚、摸石过河接力、闪电纵队、飞镖高分赛、飞盘掷准赛
4.男女集体混合接力项目
男女各10×60米迎面接力
六、参赛资格
凡我校正式注册在籍学生,经校医院检查,身体健康符合条件者均可报名参加。
七、田径和趣味项目竞赛办法及报名时间
1.各学院限报1队,每人限报1项,田径项目每单项限报3人,每队限报1名田径专项的高水平运动员,非田径专项的高水平运动员报名资格不限;趣味项目按规定人数报名。
2.报名单为电子报名盘一份、纸质报名表一份,纸质报名表加盖公章后,于10月8日17:00前交体育学院211办公室。(联系人:段飞星、吴青:87162756)
3.田径项目采用国家体育总局审定的最新田径规则,运动会计分方式和趣味项目及其它项目规则另定。
4.本届运动会运动员比赛号码布以2021年学校运动会颁发的比赛号码布格式为准。
5.赛前均应提供有效身份证件(学生证、校园卡),以确认参赛资格。
八、录取名次及计分方法
1.团体名次
(1)运动会设立男女团体总分前八名,男、女团体总分按运动员在各单项比赛中所得分数总和计算,得分多者名次列前,若得分相同,以破记录多者名次列前,若再相等,以获第一名多者列前,以此类推。
2.运动会团体总分及单项得分计算方法
(1)男、女单项均录取前八名, 按9、7、6、5、4、3、2、1记分,破学校最高记录者加9分(同一项目比赛中,连续多次打破同一记录者,只记一次加分)。
(2)男、女单项个人按成绩录取前8名,并颁发获奖证书。
(3)田径接力项目、按单项2倍计入团体总分,趣味项目、男女集体混合项目按单项得分计入男女团体总分。
(4)开幕式方队和24式太极拳比赛展演方队由组委会和裁判员进行综合评分,分别录取一等奖3名、二等奖5名、三等奖8名,对应单项1、2、3名3倍记分,未获得名次的参赛单位均计10分,开幕式方队得分和24式太极拳比赛展演方队均按1/2分别计入男、女团体总分。
(5)体质健康达人赛个人4项成绩总得分达到360以上将颁发武汉理工大学体育达人证书,并根据个人4项成绩总分进行排名,分别录取男女前八名(允许名次并列),以双倍积分计入单位团体总分。
3. 运动会录取名次相关规定
(1)名次并列者,得分按名次得分相加/并列数计算。
(2)比赛人数不足录取名次时,按实际参赛人数和队数录取。
(3)田径项目高水平运动员取同名次(接力、集体项目除外)。
4.大会设“体育道德风尚奖”代表队10个
5.大会设 “优秀啦啦队”代表队10个
九、大会裁判工作由体育学院全体教师和部分学生承担
十、其它规定
1.申诉
按规则及规程规定,对比赛中出现的问题如有异议,各单位应在该项目比赛结束后30分钟内提交书面申诉报告,申诉报告应加盖公章,由申诉单位负责人上交组委会。如申诉有效,将依据违规具体情况给予相应的处理和批评。
2.违规处罚
凡违反参赛资格者,则取消其个人或集体项目的比赛资格,该运动员或运动队所参加的比赛项目成绩无效,并通报批评,同时,取消“体育道德风尚奖”的参评资格。
3.各单位要做好运动员在参赛中的安全教育、运动损伤和各种疾病的突发应急预案,确保不发生意外伤害事件。
4.参加本次比赛的所有运动员须办理“人身意外伤害保险”。
5.凡参加400米、800米、1500米、3000米、5000米项目比赛的运动员,必须在赛前到校医院体检,体检合格者方可参赛。
十一、本规程未尽事宜,另行通知。
十二、本规程解释权属校体育运动委员会。
武汉理工大学体育运动委员会
2023年9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