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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体育部】2017年体育部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研究生实施方案

发布时间: 2016-09-12

 

根据教育部《教育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完善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工作的通知》(教学厅〔20145号)、《教育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工作的通知》(教学厅〔20138号)以及《武汉理工大学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就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实施办法》(校教字[2015]51号),结合体育部实际情况,特制定此方案。

 

一、组织领导

组 长: 李宇光、胡启林

副组长: 王志修、刘忆湘

成 员: 赵颖、吴绍明、黄文胜、易鹏、夏杉杉、钟国红、仲鹏飞

 

二、推荐范围

必须是纳入国家普通本科招生计划录取的我校2017年应届毕业生。

 

三、推荐免试研究生类别

(一)推荐类别

 B类推免生:按综合成绩及创新成果进行推荐。

(二)2017年教育部直属师范大学接外校推免生名额补偿工作继续进行,具体推荐对象、名额、推荐办法和工作程序见学校《关于开展推荐2017年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研究生工作的通知》。

 

四、推荐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高尚的爱国主义情操和集体主义精神,社会主义信念坚定,社会责任感强,遵纪守法,积极向上,身心健康。

  2、勤奋学习,刻苦钻研,成绩优秀;学术研究兴趣浓厚,有较强的创新意识、创新能力和专业能力倾向。

  3、诚实守信,学风端正,无任何考试作弊和剽窃他人学术成果记录。

  4、品行表现优良,无任何违法违纪受处分记录。

(二)具体条件

  除符合基本条件外,同时应符合以下条件:

  ①具有特殊学术专长或具有突出培养潜质,一般指:

  a.有较强的创新意识,在科研或科研实践中有突出表现,并在学校认定的国家重要期刊上以第一作者(或独撰)身份发表过两篇及以上学术论文(或在学校认定的A类或B类期刊上发表一篇论文);

  b.在全国、省部级学术科技竞赛、发明创造竞赛中荣获国家三等奖(含三等奖)以上或省部级二等奖(含二等奖)以上奖励;

  c.在国际、全国体育竞赛中获得前八名以上奖励(集体项目必须是主力队员);在湖北省体育竞赛中获得第一名奖励(集体项目必须是主力队员);

  d.创业实践中取得突出成效的。

  ②必修课平均学分绩点在2.0以上,原则上不能有不及格课程;

  ③原则上CET-4成绩在425分及以上(小语种参照上述标准执行);

④取得总学分140分以上,已完成主修专业规定的专业主干课程的学习且成绩合格,经体育部初审能预期毕业。

 

五、推荐办法及程序

(一)本人自愿申请,网上填写并打印《武汉理工大学推荐免试研究生申请表》和《武汉理工大学学生申请推荐免试研究生承诺书》。

(二)体育部推免领导工作小组对申请的学生进行资格审查和考核,对考核合格的学生,按综合评价成绩的高低择优提出推荐人名单,并公示3个工作日。

学生综合评价成绩计算方法:

总分 = 三年必修课程平均成绩+附加分

  1、必修课程平均成绩

  必修课程平均成绩根据学生的必修课平均学分绩点折算为百分制。

  2、附加分

  附加分按《武汉理工大学推荐免试研究生奖励分值计算办法》(附件2)中规定的项目分值计算,各项奖励加分的计算时间截止到201691,获奖项目均应有主办单位正式颁发的文件或证书。

(三)体育部将候选名单上报教务处审定。

 

六、推荐时间安排:

(一)2016910,学校公布推荐方案及推荐名额;

(二)2016910-12日,学生可以在教务处网站报名;

(三)2016912之前,学院公布推荐方案并上报教务处,教务处汇总后发到省考试院审核;

(四)2016913-15日,各学院确定初选名单后报教务处,初选名单在学院公示3个工作日,教务处开始审核B类推免生资格。

(五)2016919日前,学校免试推荐工作领导小组对学院报送的名单进行审定。

(六)2016921,推免生名单报研招办上传省考试院,同时在教务处网站公布获得推免资格学生名单。

(七)2016921日后,获得推免生资格的学生,登陆教育部推免服务网站注册。

(八)2016925,推荐阶段截止。

 

七、其他未尽事宜参照学校《关于开展2017年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工作的通知》执行。

学校推免工作投诉电话:027-87850013

体育部推免工作投诉电话:027-87162756

 

 

                                              体 育 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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